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中心实验管理

MIDI工作室管理规定

一、使用MIDI工作室进行音乐制作及教学,需经办公室统一安排,按计划进行,不得自行更改。

二、进入室内必须穿鞋套,不准将杂物带入工作室内。

三、保持室内卫生,不准随地吐痰、吸烟、吃零食、乱扔垃圾。

四、不准擅自动用仪器设备,不准私自拆卸机器,不得自行输入任何软件、程序。

五、严格遵守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要详细填写使用记录。

六、丢失、损坏仪器、设备时,要立即报告管理人员,以便及时处理。

七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,使用结束要关闭电源、门窗。

八、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、监督设备使用情况。

数码钢钢琴教室管理规定

一、数码钢琴教室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,其职责包括卫生清洁、安全检查及设备维护。

二、管理人员负责钥匙管理,任何人不得配备钥匙。上课由管理人员负责开门、锁门,并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。

三、上课前,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,如有损坏、丢失要立即报告管理人员,下课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。

四、除钢琴课外,其他人员使用电钢琴教室须经中心领导批准。

五、要爱护公共财物,不准破坏、加设密码、调换和拆卸室内设备,如有非正常损坏,照价赔偿并给予相应处分。

六、要保持室内安全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、吃零食、吸烟,上课必须穿鞋套。除教材外,不准携带其他杂物进入数码钢琴教室。

七、教师上课要按正常程序操作设备,下课后,要指导学生关闭电源,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
八、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,督促以上各项规定的落实。

琴房管理规定

一、保持琴房清洁卫生,琴面、地面、墙面干净无灰尘,无痰迹、垃圾。

二、不得在钢琴上放重物、水杯等与学习无关的杂物,不准在琴房门、墙乱贴乱画、乱订钉子。

三、任何人不得私自换门锁,严禁私带外来人员进入琴房。

四、按正确的方法弹奏钢琴,不得砸琴。如故意损坏钢琴,将严格处罚。

五、不准在琴房内大声喧哗,不准在琴房内吃零食、吸烟。

六、严禁在琴房内违规用电,不准用电热器、热得快等。

七、钢琴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,不得私自拆卸。

八、弹完钢琴要盖好琴盖,关闭电源、门窗。

九、琴房作息时间:早7:00—晚21:00

以上规定望认真遵守,违者视情节轻重,给予纪律处分及罚款。

舞蹈教室管理规定

一、建立卫生责任制,保持室内地板、镜面、墙面、把杆及体操垫的清洁卫生,无垃圾污物。下课后及时关窗、关灯、锁门。

二、不准在教室内吸烟、吃零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

三、爱护公共财物,不得损坏教学设备。

四、上课要穿舞蹈鞋,不得穿皮鞋进入舞蹈房。

五、钥匙由专人保管,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。

六、除舞蹈课外,其他人员使用该室需经中心领导批准。

七、加强安全管理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
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

为了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、使用,保证教学、排练、演出的需要,特制定本规定:

一、教学仪器设备(包括各种乐器、电脑、服装、电视机、VCD、收录机、多媒体等)是实施教学的重要条件,由保管员统一保管。

二、保管员要端正为教学、科研服务的态度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保持保管室内的清洁卫生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,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霉变。

三、建立完整、准确的仪器设备档案,注明仪器设备编号、购置日期、生产厂家、规格、单价、采购地点。

四、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设备,由中心分管领导批准,超过借用时间继续使用的,可重新办理借用手续。

五、学生借用仪器设备,由中心分管领导批准,用后及时归还,不得私自外借。

六、教师、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,正确使用仪器设备,不得涂改仪器设备编号,不得私自拆卸、更换仪器设备,如有损坏、丢失,按市场价照价赔偿。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。

七、保管员因个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丢失、损坏,应承担一切责任。

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

遵照“教学为本,质量立校,以学生为中心”的教学理念,为充分、合理、有效地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,更好地为教学、为学生服务,特制订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如下:

一、多媒体教室及多媒体教学设备钥匙由专人负责管理。

二、在使用中对多媒体教学设备要倍加爱护, 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设备。未经办公室批准,任何入不准擅自安装软件,不准擅自在硬盘存放文件,不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播放教学之外的娱乐节目。在使用中,不准任课教师之外的其他非专业人员操作设备。

三、使用完毕,要按照规范要求关闭设备和电源.并锁好铁柜。

四、以上规定,如有违反,处以100 - 500元罚款,如造成设备损坏,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损失。



Copyright©2009-2023 信阳师范学院音乐教育教学中心
地址: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(464000)